护理记录是护理工作的法律凭证,也是医疗纠纷中的关键证据 ,在卫生资格初级士考试中,护理记录书写规范不仅是考核重点,更是临床执业中规避法律风险的核心能力,以下五大注意事项 ,需深刻理解并严格执行,否则一字之差可能埋下法律隐患。
护理记录的生命在于“客观”,严禁掺杂个人判断或情感色彩 ,患者主诉“胸口疼 ”,不能记录为“患者可能心绞痛”,而应准确描述“患者自述‘胸口闷痛 ,位于胸骨后’,持续时间约5分钟,休息后未缓解” ,虚构 、夸大或隐瞒病情,一旦引发纠纷,记录将直接成为“伪造病历”的证据 ,护士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真实记录还要求“谁操作谁记录、谁执行谁签名 ”,杜绝代签、漏签,确保每一笔记录都有据可查 。
护理记录强调“即时性” ,尤其是病情变化、抢救 、用药等关键环节,根据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,一般护理记录应在操作后30分钟内完成 ,抢救记录必须在6小时内补记(特殊情况注明原因),滞后补记易被质疑“事后回忆”,失去真实性 ,患者夜间跌倒,若次日早晨才记录,未详细说明跌倒时间、地点、当时处理措施及患者反应 ,将导致医院在举证时陷入被动,时间记录需精确到分钟,如“14:25测血压90/60mmHg ,14:30遵医嘱予多巴胺20mg静脉泵入 ”,避免使用“大约”“左右”等模糊表述。
一份合格的护理记录需包含“何人 、何时、何地、何事 、如何做、结果如何 ”六大要素,记录患者用药时 ,需注明药物名称、剂量 、用法、时间、给药途径 、患者用药后反应及护士观察结果;记录护理操作时,需描述操作过程、患者配合度、局部皮肤情况等,遗漏关键信息可能导致治疗连续性中断 ,甚至引发用药事故,如未记录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史,后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 ,护士将难辞其咎,完整性还要求“动态记录”,对病情持续变化的患者 ,需定时观察并更新记录,形成完整的病情演变链条。
护理记录需使用医学术语,避免口语化、随意化表达。“发烧”应规范为“体温39.2℃ ” ,“拉肚子”应记录为“腹泻,黄色稀便,共3次,量约200ml” ,自创缩写或使用非标准术语(如“吊水 ”“打针”)可能导致记录歧义,影响法律效力,需注意措辞严谨 ,如描述患者情绪时,避免写“患者不配合治疗”,而应客观记录“患者拒绝服药 ,问及原因,诉‘担心药物副作用’”,既体现患者意愿,也为后续沟通留下依据 。
护理记录是连贯的整体,前后内容必须相互印证,避免出现矛盾 ,首次记录“患者意识清醒,对答切题 ”,后续却出现“呼之不应”,未说明病情变化过程及处理措施 ,将直接暴露观察疏漏,与医疗记录 、医嘱单需保持一致,如医嘱要求“每2小时翻身拍背” ,护理记录中若未体现执行情况,可能被认定为“未履行护理职责 ”,逻辑一致性的核心是“基于事实、符合规范” ,任何细节矛盾都可能成为法律诉讼中的“突破口”。
护理记录书写绝非简单的“文字工作 ”,而是对患者负责、对法律负责的职业行为,初级士考生需在备考中强化“证据意识” ,将规范书写内化为执业习惯,方能在临床工作中既守护患者安全,也筑牢自身职业防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