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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执业医师笔试合理用药原则:十八反十九畏、妊娠禁忌、毒性药管理

在中医执业医师笔试的备考与临床实践中,合理用药原则是保障疗效与安全的基石,十八反十九畏 ”“妊娠禁忌”“毒性药管理”三大核心考点 ,既是理论重点,更是临床红线,需精准把握其内涵与边界。

“十八反 ”与“十九畏”作为中药配伍禁忌的经典总结 ,是历代医家经验与教训的凝练 。“十八反”中“甘草反甘遂 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 ”的警示,源于甘草的甘缓之性与这些峻下 、逐水药在功效上的剧烈冲突,若配伍轻则削弱疗效 ,重则引发呕吐、腹痛等不良反应;“十九畏 ”如“硫黄畏朴硝 ,水银畏砒霜”,则强调了药物间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或毒性叠加,值得注意的是 ,这些禁忌并非绝对不可打破,但在临床应用中必须以扎实的辨证为基础,且需在经验丰富的医师指导下谨慎尝试 ,笔试中则需牢记“反药原则上禁用”的准则,这是对《神农本草经》“七情 ”配伍理论的严格遵循,也是对患者生命安全的敬畏。

妊娠禁忌则是中医“天人相应”“护胎安胎”思想的体现 ,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程度,妊娠禁忌药分为禁用与慎用两类:禁用药多为毒性较强或药性峻猛之品,如麝香、莪术 、三棱(破血逐瘀) ,巴豆 、牵牛子(峻下逐水),雄黄、砒霜(以毒攻毒),这些药物可能直接损伤胎元 ,导致堕胎或胎儿畸形;慎用药则包括活血化瘀、行气 、通利、大辛大热之品 ,如桃仁、红花 、大黄、附子、干姜等,需根据孕妇体质与病情权衡利弊,严格掌握剂量与疗程 ,遵循“有故无殒,亦无殒也 ”的原则——即虽有病邪,但用药仍需中病即止 ,避免过用伤胎,笔试中需明确区分禁用与慎用药品种类,这是中医妇科临床的“铁律” ,也是对母婴健康的双重守护。

毒性药管理是合理用药中最需审慎的环节,中医对毒性药的认识历史悠久,《神农本草经》将药物分为上 、中、下三品,明确“下品多毒” ,强调“若用毒药疗病,先起如黍粟,病去即止 ,不去倍之 ,不去十之,去之者,中病则止 ” ,现代临床中,毒性药如附子、乌头 、马钱子等,必须经过规范炮制以减毒(如附子先煎久煎、甘草制马钱子) ,严格控制剂量(从小剂量开始,逐渐递增),明确适应证(仅用于沉疴痼疾) ,且需密切患者用药后的反应,警惕口唇麻木、头晕 、心悸等中毒先兆,笔试中需掌握常见毒性药的炮制方法 、中毒解救措施及用药禁忌 ,这不仅是对《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》的落实,更是中医“治病求本”“扶正祛邪”理念的实践要求 。

综上,“十八反十九畏 ”“妊娠禁忌”“毒性药管理”三大原则,既是中医执业医师笔试的核心考点 ,更是临床用药的“安全阀 ” ,唯有深刻理解其理论渊源,精准掌握其应用规范,方能在“辨证论治 ”的指导下 ,实现“药证相符”“效不更方”“安全第一 ”的用药目标,真正践行中医“大医精诚”的职业准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