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对施工单位抛出的高额索赔费用,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角色远非简单的“成本审核员”,而是项目成本风险的“防火墙 ”与“解构者” ,其应对逻辑需以合同为锚、以证据为刃 、以专业为盾,在复杂的项目利益博弈中守住成本底线,同时维护工程建设的公平与效率。
高额索赔的第一道防线,始终是合同文本的权威性 ,造价工程师的首要动作,是迅速定位索赔事件与合同条款的对应关系——是因业主方指令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?还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?抑或是施工单位自身施工组织不当导致的成本上升?若施工单位以“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”为由索赔,造价工程师需核查合同中“地质风险分担条款”:若已约定“施工单位需承担常规地质条件变化风险 ” ,则索赔基础即不成立;若约定业主方承担风险,则需进一步界定“异常变化”的界定标准,避免施工单位将可预见风险转化为高额索赔 。
合同中关于索赔时限、程序、证据形式的规定更是“杀手锏” ,许多施工单位因未在约定时限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或详细报告,即便诉求部分合理,也会因程序瑕疵丧失索赔权,造价工程师需以合同条款为“标尺 ” ,提前堵住程序漏洞,而非事后被动应对。
高额索赔常伴随“证据模糊化”倾向:施工单位可能以“窝工损失 ”为由索赔数十万元,却仅提供简单的考勤记录;或以“材料价差”为由调增单价 ,却未提供采购合同 、发票等原始凭证,造价工程师需启动“证据穿透式核查”:
当索赔证据具备初步合理性后,造价工程师的核心任务是“费用解构 ”,施工单位往往倾向于以“整体打包”方式呈现高额索赔 ,而造价工程师需将其拆解为“人工、机械、材料、管理费 、利润”等模块,逐一审核其合理性:
造价工程师并非“孤立的审核者 ” ,而是需在业主、施工单位 、监理之间搭建专业沟通的桥梁,面对施工单位的高额索赔,直接“一刀切”驳回易引发对立,更需以数据为依据 ,分层次、有策略地谈判:
归根结底,一级造价工程师应对高额索赔的核心能力 ,是将“合同意识”“证据思维 ”“专业拆解”融为一体的系统性风险控制能力,在项目建设中,唯有以“前置化”的风险防控(如加强变更管理、规范签证流程)减少索赔发生 ,以“专业化 ”的审核能力化解高额索赔,才能真正实现“为项目守好钱袋子”的价值使命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