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工程实践中,合同外新增项目的计价常成为甲乙双方争议的焦点 ,而二级造价工程师作为工程造价领域的专业力量,其处理能力直接关系到项目造价的合理性与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,面对此类问题 ,工程师需在合规框架下,以专业判断为锚,兼顾合同精神与市场实际 ,实现“有理有据、公平合理 ”的计价目标 。
合同依据是计价工作的根本前提,二级造价工程师需严格梳理合同条款,明确新增项目是否属于“合同外”范畴——需排除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返工 、设计缺陷等非发包人责任事项 ,若合同中已约定变更计价原则(如采用合同单价、参照类似项目单价或成本加利润模式),则优先适用合同约定;若合同未明确,则需依据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》及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规定,遵循“合法、平等 、公平”原则 ,避免单方面让利或加价,某项目中新增的钢结构雨棚,合同虽无直接适用子目 ,但约定“材料价格按施工期信息价,人工机械按定额计取 ”,工程师便需严格按此执行 ,同时核查材料信息价采集的时效性与地域匹配性,确保计价基础真实可靠。
合理性判断是计价的核心难点,二级造价工程师需深入施工现场,核实新增项目的工程特征、施工工艺及资源消耗 ,避免“纸上谈兵”,要确认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,通过现场签证、影像资料 、施工日志等交叉验证 ,防止虚报、漏项;需对综合单价的组成进行拆解分析,确保人工、材料 、机械台班单价符合市场行情,管理费与利润取费标准符合行业惯例,如某道路工程新增地下管廊 ,因地质条件复杂需增加支护措施,工程师在组价时不仅要套用定额支护子目,还需根据实际采用的支护形式(如钢板桩 vs SMW工法桩)调整材料消耗量 ,并参考同期当地类似项目的造价指标,确保单价既反映实际成本,又不偏离市场合理水平。
争议化解是计价工作的延伸价值,当双方对计价产生分歧时 ,二级造价工程师需以“协调者”身份介入,通过提供详实的计价依据(如定额解释、询价记录、专家意见)推动协商,若协商无果 ,可依据合同约定启动造价鉴定程序,此时工程师需确保鉴定过程的透明性与客观性,避免因立场偏颇影响结果公正性 ,某项目中发包人对新增项目的措施费计取提出异议,工程师通过对比原合同措施费率与新增项目的实际施工组织方案,证明脚手架、临时设施等措施费确需单独计取,最终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服发包人接受合理计价,避免了纠纷升级 。
归根结底 ,二级造价工程师处理合同外新增项目计价,需兼具“法律思维 ”与“工程思维”——既要守住合同与法规的底线,又要扎根施工现场的实际;既要确保造价数据的精准性 ,又要具备沟通协调的灵活性,唯有如此,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工程环境中 ,为新增项目找到“合法合规 、合理合情”的计价路径,实现工程造价的精细化管理与项目效益的最大化。